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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台灣人權運動的大迷航(一)
� 李禎祥/文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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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筆者很早就想寫了,但覺得時機未到,一直隱忍不發。本以為我的憂心要遲至2020年大選才被驗證,未料2018年提前引爆,重挫民進黨,而且迄今民進黨(或整個綠營)的相關檢討,仍未抓到重點。是該講出來的時候了。這對我的同溫層朋友,可能是一片噪噪烏鴉聲;但想到台灣無數前輩以無數犧牲所指路的人權運動,如今已走到死胡同和迷航海,和廣大民意脫離,真的,是該講出來的時候了!
� 同運公投,讓民進黨輸得莫名其妙。
開門見山,不囉嗦,就直接切入嚴重干擾這場大選的「同運公投」。這次十項公投議案中,投票數最高的前四項(超過1100萬票),除紀政的「東奧正名」高居榜首(1104萬票)外,其他都是下一代幸福聯盟(以下簡稱幸福盟)的提案(10、11、12案),而它們的無效票也是最少的,都在50萬票以內(只有東奧正名的50萬票與之相等)。這說明幸福盟的同運公投提案,和紀政的東奧正名提案,受到最高度的重視。再從第10案(婚姻應限定一男一女)、第11案(國中小不應實施同志教育)的同意數都衝過700萬票,幸福盟的訴求可謂得到高度的支持。
進一步觀察:幸福盟這三項提案,再加上「平權前夕,彩虹起義」的兩項提案(民法保障同婚不另立專法、國中小實施性平教育),總共五項關於同運的提案,所有贊成「婚姻應限定一男一女」和「國中小不應實施同志教育」的票數,都以兩倍以上的差距遠勝反對票。民意的向背如此清楚,無疑甩了同運團體和一搭一唱的蔡英文政府一記巴掌。這些提案讓綠營嚇跑許多父母選票,而這些父母許多是綠營支持者,或是中間選民,被同運公投一干擾,激起危機意識,憤而棄投綠營或轉投藍營。它一定是影響這次選情的重要因素,否則難以解釋,為何民進黨幾乎全面崩盤,不該輸的縣市都輸了;而且在家庭觀念最重的中、南、東部一口氣翻掉六席縣市長。
一個淺顯的道理是:由於大選緊綁公投,「公投」密切牽動「大選」自不待言,如果抽掉「同運公投」這五項提案,民進黨不一定會輸,至少不會輸得這麼難看。然而,民進黨中央、主流媒體(特別是網路媒體)和學界(特別是親綠學界)早被「挺同」聲音包圍,他們最不想承認的敗選因素,也就是這一塊。因此我們看到的大選檢討,多把同運公投丟到一邊,顧左右而言他,因為這樣冒犯了「政治正確」。然而,同運議題會列入公投,根本是同運團體點的火。
這要宏觀整個事件的脈絡:2016年總統大選,蔡英文陣營的主訴求,從頭到尾都沒有「同婚」和「同志教育」這些政見;是到了競選後期,綠營形勢大好,激進同運人士在綠營立委候選人的牽線下,搭上順風車,變成「挺綠派」。蔡英文當選總統後,激進同運人士便和綠營立委積極運作,干擾蔡政府的施政步驟,將「同運」訴求強行拉到主線,配合媒體的造勢和學界的聲援(請稍稍回想,當年媒體是如何密集發布同運新聞,而且都要找學者出來讚聲),最後使出「大法官釋憲」的狠招,讓「同婚」立於法制上的不敗之地。
這是同運第一波,也是到目前為止最大的勝利。第二波攻防,就是轉戰這次公投,由公民決定將同婚「納入民法」或「另立專法」。由於大法官胡亂釋憲,為爭議性極大的「同婚納入民法」強渡關山鋪設最有利的條件,逼迫「反同婚」陣營(請注意,它不叫反同陣營)祭出最後王牌,提出三份公投案反制。激進同運陣營也提出兩份公投案與之對決,這是整起事件的大致脈絡。
� 激進同運祭出「釋憲」,吃相太難看。
這裡要特別說明,「激進同運」和「同運」不能畫上等號,是否代表同志的主流意見,也有待商榷。主因在於,激進同運有一些異性戀者(特別是政客)參與其中,並發揮關鍵性的作用。筆者懷疑,激進同運是否有「內部民主」制度?還是放手讓這些異性戀政客決定大計?而這些異性戀政客,又是否真的了解大部分同志的需要,還是只和部分激進同志說了算?之所以如此懷疑,是因為這場運動謀略太深、太像政治鬥爭了。
在整個過程中,正反雙方都有不理性的攻訐,都有犯錯,這點無須否認。但激進同運錯更大,因為它升高衝突,逼迫攤牌,這就是大法官會議第748號釋字的「民法違憲」說。本來民法親屬編關於婚姻的規定(婚姻兩造為男女),並沒有違憲(婚姻自由、人民平等權),套標準的法律語言就是「殊難認定其為違憲」。如果覺得現有法律不夠用,應該走立法途徑,戰場在立法院。這是淺顯不過的道理。
但激進同運認為:① 立法曠日廢時,而且和反方有一些根本歧見。② 不想階段性修法(先伴侶法、再結婚法),要畢其功於一役。③ 綁定民法,可將「同性婚」推上主流位置,和「異性婚」平起平坐。④ 綁定民法,可全面接收夫妻所享有的權利與福利。因此把戰場拉到大法官會議,用「違憲說」鎮壓反對聲浪,並宣告若兩年內不完成修法或立法,同性婚直接納入民法。
大法官釋憲是2017年5月24日,兩年轉瞬將至。如果綠營立委蓄意杯葛,2019年5月不可能「完成」修法或立法,民法同婚水到渠成。這種操作充滿權謀算計,而且演出荒腔走板的醜劇。所謂醜劇,第一是把「沒有違憲」硬拗成「違憲」;第二是從總統到部分大小綠營政客,利用提名和行使同意權的機會,讓新任大法官幾乎清一色都支持同性婚姻,令人懷疑大法官的任命具有強烈政治目的,甚至是某種形式的政治交易,而大法官也投桃報李演出「民法違憲說」,寫下台灣司法史羞辱的一頁。
第三,是作為民主政治基石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原本要互相制衡,在國家大計的位階上交鋒,這次卻演成三權的最高階人物:總統、國會議員、大法官沆瀣一氣,拿憲法當擋箭牌,護航一個高度爭議性的公共政策過關。親綠學者常說台灣民主沒有鞏固、沒有深化,此言不虛,綠營這場「吃相難看」的醜劇就是典型的例子。本來大法官在兩蔣時代,已不止一次充當政治工具;例如釋字第68號、129號,就是白色恐怖用來羅織罪名、迫害無辜的利器,許多人因此含冤入獄。
國民黨踐踏大法官會議,已使大法官蒙羞多年;如今民進黨和時代力量不讓國民黨「專醜於前」,再一次令大法官充當政治工具,而大法官也自毀清譽,集體淌混水,最後慘遭公投結果否定,加深憲政危機~代表大多數民意的公投結果,和充當政治工具卻具有憲法最高位階的大法官釋憲結果背道而馳,這叫公民何所適從?這場戲,綠營、同運、大法官都玩很大,但看在關心台灣民主憲政者的眼裡,卻悲從中來。憲法和憲政精神是兩回事,不能因為這條憲法是中華民國憲法,就可以把民主憲政的精神踩在腳下(何況這項爭議完全與統獨無關)。
否則我們如何抵抗執政者(不分藍綠)日後再利用大法官會議胡搞瞎搞?如果2020年換國民黨上台,再找新的一批大法官推翻這次大法官的釋憲(而且引據公投結果,更有說服力),那激進公投豈不白忙一場?憲政醜劇豈不再鬧一次?而在民進黨執政時代,為了配合大法官胡亂釋憲,即將修訂112種法律、356條法律條文的文官系統,以及牽動範圍更廣的教育系統,到了國民黨執政時代,是不是還要再折騰一次?是嫌台灣人吃飽太閒、精神不夠錯亂嗎?無論如何,這一切軌跡,歷史都會記錄下來的。
� 同婚修入民法,證明呷緊弄破碗。
特別指出的是,在大法官釋憲之前,同婚議題的正反雙方,本來已經磨合出共識或默契,也就是「同性結合」可另立專法保障;換句話說,同志結婚可以合法化(雖然「婚姻」一詞彼此仍有爭議)。即使同運陣營,起初也是倡議「同性伴侶法」。但民進黨執政後,同運陣營在綠營政客操盤指導下,改口宣稱另立專法是「歧視同志」、「形同種族隔離」,要求直接修入民法;接著又用大法官釋憲為「民法同婚」技巧性背書,擺明就是攤牌,不跟你對話。是的,只要搞定幾個人,就可以這麼做,而且贏得輕鬆。
然而一旦進入公投戰場,面對的是多數人,情勢截然不同。對於同運綁架政客的演出,讓我們重溫那句很久不見的老話:「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看在眼裡;加上這議題在政客操作下,把原先的政策辯論模式(不管它多激烈),一下子調成政治鬥爭模式,廝殺慘烈,刀刀見骨,深化社會對立,最後反傷自己。同運公投的慘敗(不是險敗,而是慘敗),無疑昭告蔡總統、大小綠營政客、大法官等人的立場,是跟主流民意對立的。和民意如此脫節,大選不輸才怪。民進黨應該慶幸的是,這顆炸彈提前引爆,距離2020年還有一點時間可以修正;若是不改舊轍,就別指望總統和立委大選了。這不是危言聳聽的話。
� 激進同運的障眼法,讓台灣社會難以招架。
激進同運還有一大特色,就是能操作非常複雜的宣傳招術,話說得漂漂亮亮,其實很多禁不起檢視。這是它和其他社運最大的不同。其他社運,特別是老一代的社運,不管議題為何,都盡可能向社會開誠布公,因為他們必須用這種標準要求政府。但激進同運用了太多障眼法,而且收效宏大,說明台灣社會對這套玩法缺乏免疫力。不幸的是,台灣最大的敵人中共,正是箇中高手(遠比激進同運段數更高)。筆者實不忍心見到一種不誠實的社運以不光彩的方法擄獲許多不清楚卻充滿熱情理想的人心。茲舉數例解構如下:
▶ 一、塑造自己是「弱勢者」、「性難民」或「人權受害者」的形象。
事實上,同志既非難民,亦非弱勢;恰好相反,很多同志因為有才有貌,在各行各業擔任要職,生活都屬中上。同志也不是一般定義的「人權受害者」。沒錯,不少同志在以前曾受過歧視、侮辱或霸凌,尊嚴權或名譽權受到侵犯。但在那個保守年代,歧視、侮辱、霸凌現象普遍可見,連講母語都會被罰站,受害者族繁不及備載;而且官方對同性戀採取相當寬容的態度(因為國民黨流亡來台,非常了解外省人的壓抑和苦悶)。
台灣同志所受到的人權侵犯,和政治犯所受到的人權侵犯天差地遠,跟西方國家同志曾經受到的人權侵犯,也是天差地遠。再者,台灣作為一個移民社會,自古男性居多,同性戀現象並不稀奇,也養成台灣人對同志的包容態度(這點又跟西方人不一樣)。儘管有侮辱、歧視甚至家庭紛爭,都是非體制性的原因;換言之,同志的痛苦(不要懷疑,同志真的很痛苦,下文另詳)不是來自體制的壓迫。這是台灣歷史的事實。
▶ 二、將「反民法同婚」、「反激進同運」抹黑成「反同」和「恐同」。
由於同婚和民法掛勾,造成不少阻力,因此要不要納入民法,同運陣營意見不一,甚至如前所述,前後也不一。是到了蔡英文上台後,綠營政客操盤指點,使同運激進化、一元化(壓縮異議空間),咬定民法又綁定大法官,搞成像政治鬥爭一樣。這種做法,相信很多同志也不敢苟同。這些不敢苟同的同志,是反同或恐同嗎?而同運陣營訴求前後不一,是不是自反或自恐?不要忘了,同志圈有許多「後同」人士,認為「有同性戀傾向者,不一定要過同性戀的生活」(例如資深同運人士韓森),卻被同運陣營指為「叛徒」。
如果這些「後同」人士不是同志,反同和恐同的大帽子早就泰山壓頂了。更不用談像「幸福盟」這些願意跟同志對話的對手,早被抹上一層厚厚的反同醬和恐同醬。而照前面第一項「同志是弱勢、人權受害者」的命題,那麼反民法同婚、反激進同運的每個人,不管是不是同志,邏輯上不就變成「迫害弱勢」、「人權加害者」?一個運動如果演變成不分黑白亂扣帽子,這個運動不是變質,就是墮落。
▶ 三、詭辯、強詞奪理。
讓我們看看這次公投大敗,「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砲火四射的聲明:其一,「這是一場極不公平的公投戰,我們面對的是富可敵國的巨獸,用上億資金對台灣社會進行洗腦式宣傳」。伴侶盟沒講的真相是,公投之前,甚至一直到現在,新聞媒體(尤其是電子媒體)幾乎是一面倒挺同,這只要輕撥鍵盤,詢問「谷歌大神」就清楚了。誰在進行「洗腦式宣傳」,一看便知。
其二,抨擊民進黨「意志薄弱,使同志落入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難堪處境。對此,除了嚴正譴責執政黨,我們也鄭重呼籲執政黨切勿再繼續墮落」。伴侶盟沒講的真相是,民進黨為了挺同,墮落到玩弄大法官釋憲,放棄它從黨外時代以來,通過無數考驗仍堅守的「有所為,有所不為」原則(這是它的光榮傳統),結果輸到幾乎脫褲。如此仁至義盡,伴侶盟卻過河拆橋,於心何忍?
其三,「嚴厲譴責假愛家真歧視的反同陣營,一再濫用民主機制、踐踏壓縮台灣社會理性思辨的空間」,並抨擊對手「不惜顛覆民主體制」、「將民主貶抑為簡單的數人頭的民粹」。這些指控,前兩項都可以奉送給激進同運陣營。第三項「將民主貶抑為簡單的數人頭的民粹」尤為可笑,姑不論其強詞奪理,人家至少還數了七百萬顆人頭。
比起「釋憲鬧劇」只要數幾十顆人頭就搞定一切,誰比較有資格談民主?公投當然並不完美,但畢竟是民意的展現,效力與選舉無異。特別敬告一點:「台灣前途,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共同決定」是不分藍綠的共識,也是對抗中共併吞的最後武器,它的最終落實就是在公投。除了這項「民粹」,還有什麼能向國際昭告台灣人的意志?
▶ 四、移花接木的論述:同志內部的迫害。
比起前述三項,識破這一項的難度更高,甚至很多同志菜鳥也迷迷糊糊,因為這需要充分的資訊和清楚的思辨才能論析。舉例而言,同運論述往往將同志的痛苦歸咎於外部(社會因素),事實上,至少在台灣,同志內部的迫害更為驚人。根據衛福部2017年統計,近20年來(1997-2016)性侵事件的男性受害者增加了60倍;2016年通報人數達1159人,其中9成是男男性侵,性侵地點多發生在宿舍、安置、矯正機構等封閉環境,有些男性受暴後也轉成加害者。
請注意,這則新聞提到的性侵地點不包括監獄,監獄是「直男」會暫時或永久變成「同志」而性侵男性的地方。因此這一千例男男性侵案(實際遠不止此數),受害者包括直男或同男,而加害者最可能是同男,而不是直男、直女或同女。換句話說,至少在男同志圈,同志最大的人權迫害是來自同志,而不是社會;社會頂多歧視你,不會性侵你。但「同志迫害同志」的現象,激進同運避而不提,他們把同志的痛苦歸咎於社會,歸咎於「反同」和「恐同」,也就是把「內部矛盾」轉焦為「外部矛盾」,一切都是 they 的錯。此為移花接木之一。
再者,即使同婚納入民法,真正會辦理結婚的同志,只佔同志族群的一小部分。這點同志老鳥心知肚明,菜鳥不一定知道,外界更普遍不明瞭。這跟同志圈的情慾文化有關。不可否認,同志們渴望相愛結合,許多人也追求終身伴侶,但同志圈的情慾流動太大(男女同志皆如此),許多人在經歷多次情傷之後,寧守單身,寧願同居,也不願結婚。即使是全球第一個同婚國家荷蘭,根據荷蘭同運團體「文化與娛樂中心」(COC)粗估,也只有五分之一的同志伴侶選擇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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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運動的大迷航(一)
民報 新聞~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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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台灣人權運動的大迷航(二)
� 李禎祥/文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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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同婚大修民法,只能利益1%人口。台灣同運祖師祁家威1986年發表一篇〈對社會大眾及同性戀者的懇切聲明及呼籲〉,即呼籲同性戀者「性伴侶人數的增加,目前應遲緩下來,最多半年一個」。當時社會比較保守,祁家威已如此呼籲,何況是性觀念開放的現在?這群逐性愛而居的同志(當然不是指所有同志),真的肯乖乖經營一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大法官釋憲文)的婚姻嗎?
而為了少數會登記結婚的同志(若以一般認為、但可能高估的同志佔全人口1/10比例,再以荷蘭「同志伴侶」1/5的結婚比例,再以荷蘭「同志非伴侶」佔同志人口1/2的推測比例,則會結婚的同志恐怕僅佔全人口1/100),要全面翻修婚姻相關條文和教育內容(包括把夫妻、父母稱謂拿掉,連祖父母都要改稱「二親等直系血親尊親屬」),會不會太誇張了?專為同志翻修的「新民法」,是要加入「蚊子館」的概念嗎?
法律學的ABC是:法律必須針對差異性的情形,進行差別性的規範,不是另立一款、另立一條,就是另立一章、另立一法。同性戀與異性戀的情慾態度、生活、文化既有明顯差異,另立專法不是更為合理與「適性」?然而激進同運要求法律配合他們大修,並稱專法是「不平等」、「歧視同志」,這是將「差別」扭曲為「不平等」,將「沒有歧視」抹黑為「歧視」,將同志圈的「內部不想婚」轉焦為「外部不許婚」,此為移花接木之二。
激進同運又說,很多異性配偶也在劈腿、出軌和一夜情,為什麼對同性配偶採取雙重標準?這裡先不談同性戀和異性戀在性伴侶人數的懸殊比例,僅申述一個常識問題:婚姻定義為「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這是對實施一夫一妻制的「人類」所定的規範,不是專為「異性戀」而設。如果同志不喜歡這個遊戲規則,那就不要加入,更不要攪局,不是嗎?
要知道,異性配偶雖有劈腿、出軌、一夜情等現象,但都有法律和輿論加以制約,台灣就有許多官員、民代、作家、藝人、運動員等,為此退場、下台、出局。同性配偶要不要比照辦理?你們強調「性別平等」,那麼「制約平等」不也天經地義?然而許多同運論述反對制約,鼓吹「多元性伴侶」和「開放性關係」,宣稱排他性的一夫一妻制是屬於異性戀的保守制度,這是將「內部性問題」轉焦為「外部性問題」,為移花接木之三。
從世界各國經驗來看,同志運動不折不扣是一場打著「人權」、「自由」的旗號,遂行性解放的革命運動,台灣也在走這條路。為了達成目標,同運以「自由」之名爭取輿論和學界支持,使其合法化;再以法律為手段,逼迫行政體系和教育體系遂行各種有利同志的政策教育,並以「違法」恐嚇封殺抗議聲音,形成「不自由」和「反人權」之實。這些例子在歐美各國比比皆是,在台灣也開始上演。歐美反對同志運動的人,有很大的比例不是同運威脅他們的宗教,而是威脅他們的人權。這個事實,在國外已經是ABC了,為什麼台灣挺同運者沒有好好去研究?
例如今年幸福盟提出公投案時,激進同運就扣他們「違憲」的大帽子;2016年台大機械系考試題目,提到家庭是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組成,是社會與家庭的律,立刻被扣上「違反性平教育」的罪名,罰款三萬元。強調「尊重同性戀基本人權,但反對同性戀主義」的中研院學者柯志明,言論被斷章取義群體圍攻,更不用說在臉書發動洗版、圍剿異議等情事。這叫做「人權」和「自由」嗎?同志在壓迫別人之餘,又說社會在壓迫他們。這種把「壓迫別人」轉焦為「被人壓迫」,為移花接木之四。
▶ 五、掛羊頭賣狗肉:激進同運爭取群眾支持,「人權牌」和「悲情牌」是第一策略,最常見的就是同志述說被歧視、霸凌的經驗。既然如此,那麼同運的主訴求,應該是爭取一個「沒有歧視、沒有霸凌、保障同志尊嚴權和名譽權」的社會,相信這樣,反方也無話可說,這場仗絕對勝券在握。問題是,激進同運真正要推的是「民法同婚」和「性平教育」。民法同婚的衝突點,不是同志沒辦法結婚,而是激進同運要的「婚姻」,夾帶一大堆條件,讓反方無法接受(下文另詳),所以它與人權無關。
「國中小性平教育」也是一樣,表面看「性別平等」合乎人權訴求,但激進陣營主張實施情感教育、同志教育、性教育,這三者勢必催生出「讓國中小學生認識男男愛、女女愛的同志性教育」的教材教案;並且讓狼師更有可趁之機,因為孩童無法分辨狼師對他們進行「教學」還是「性侵」,遑論抗拒,因此直接衝擊兒少人權。可見「民法同婚」和「國中小性平教育」對保障同志尊嚴權和名譽權,不僅沒有必然關係,還會威脅兒少人權。這就令人懷疑,激進同運強打人權牌和悲情牌,是要將社會的同情票,轉化為助功「民法同婚」和「國中小同志性教育」的火力,有掛羊頭賣狗肉之嫌。
筆者要特別指出,從黨外到民進黨,即使對國民黨抗爭最激烈的時候,都沒想過要把爭議性的東西灌輸到兒少身上~相對於國民黨在校園強力灌輸黨國思想,這點再度展現黨外和民進黨「有所不為」的道德高度。如今為了激進同運,也破功了。民進黨應該仔細對廣大父母選民作市場調查,而不是躲在同溫層裡相濡以沫。別忘了,台灣的父母親對孩子的權益有出於本能的敏銳判斷和擋死精神(雖然有時保護過度,但那是另一碼問題)。這次激進同運激起父母的危機意識(這點跟歐美的經驗再度一樣),把民進黨未曾得罪的「父母基本盤」(特別是中間選民)得罪一通,不智之甚。
可以確定的是,激進同運被政客這麼一攪和(激進同志也樂於配合),把一個明明可以打得很好的人權運動(訴求尊嚴權和名譽權),打得很不像是光明正大的人權運動,敗於過度包裝或錯誤包裝,敗於過度算計或錯誤算計,還摔慘了民進黨,這是同運最大的敗筆。究其脈絡,大約從2012年同志遊行訴求「婚姻平權,伴侶多元」之後,彩虹航線就開始偏了,一路航向衝突爭議的大海。
� 同志不應被歧視,更不是精神疾病。
以上只是略述一點梗概,主要是檢討綠營和激進同運的問題。想當然耳,筆者一定沾染一層厚厚的反同醬和恐同醬。但筆者絕非反同恐同之人,對同志更無敵意。筆者深知同志痛苦,Gay其實並不Gay,這種痛苦追到究竟,屬於形而上的層次,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很多同志努力追尋自我,探究生命意義,最後走上宗教之路。其理深奧,茲不詳論,只就形而下的層次,略舉同志痛苦的主要因素:
其一是很多同志天真善良,敏感細膩,容易憂鬱和受傷;其二是同志圈追逐青春、美色、肉慾,這些都很容易變動和取代,感情無法永繫;其三是同志圈爭逐和受寵的主角是年輕人,他們有青春魅力,心智卻不夠成熟,愛情來如火去如風,失戀換侶家常便飯;其四是同志圈有不少獵人和騙子,到處尋找獵物和菜鳥,嚐鮮、偷吃、吃到飽,邊逛邊吃,吃完立刻走人,留下無數碎心戀。
其五是台灣雖不像西方國家迫害同志由來已久(因此同運相對激烈,政府也相對容易妥協),也沒有體制性的迫害,但很多人確實有意無意中,對同志有嘲諷、侮辱、歧視、霸凌、疏離、恐嚇斷絕關係等言行;而同運過程中,反方屢有不當言行,鬧了不少笑話,激起同志更多反彈(直到幸福盟才記取教訓大幅修正),這是不容否認的。對此,反激烈同運者必須有同理心,了解同志的感受,尊重同志的人權;更不要設定同志先天是「有罪、不正常、心理變態、精神疾病、需要治療」等,這不僅無知荒謬,而且無法對話。
不過,在環境影響下,同志圈的情慾活動確實很複雜,加上一些披露的新聞驚世駭俗,也讓很多台灣人無法認同。這就衍生另一個問題:外界對同志的負面觀感,個別來看,到底是基於偏見,還是基於事實?當同運鬥士控訴外界醜化、「妖魔化」同志形象的同時,內部卻有一群同志不斷破壞同志形象,剛好坐實外界的「誤解」。這種「前面吃緊,後面緊吃」的矛盾,是同志自己必須正視和解決的問題。順便一提:同志常控訴外界以病態的觀點看待他們,那麼「恐同症」(homophobia)一詞不也是嗎?
� 同志最大的痛苦,來自驛動的心。
同志們必須了解:同志的痛苦有非常複雜的成因,不能簡單化約,把責任往外推。即使把全天下的男女都轉成同志,同志照樣痛苦,照樣憂鬱,照樣失戀,也照樣有人輕生(很多同志為情而死,激進同運仍將矛頭指向社會)。即使是最早實施同婚(2001)、「性平教育」非常落實的荷蘭,同運團體COC在2013年的一份報告指出,該國未滿18歲者(也就是性平教育的主要對象),男同、女同、雙性戀企圖自殺者的比例,仍高於異性戀四到五倍。美國西北大學費恩柏格醫學院(Feinberg School of Medicine)2014年發表一項研究報告(涉及三萬名參與者),撰述者卡羅爾(Richard Carroll)指出:同性伴侶的家暴發生率一直高於異性伴侶。台灣同運每愛引用聖嚴法師2000年的一番話為同婚背書,請仔細看上下文:
「(關於同性戀家庭)我們倒可以從安心、安身、安家、安業等四個層面來衡量,如果同性戀者確實可以做到這『四安』,也就是說,他們有足夠的能力『成家立業,安頓身心』,就不會帶給人類任何的社會問題。但如果同性戀者對這『四安』有所保留,那麼就有必要再重新思考一下。」
聖嚴法師這番話,有條件也有保留。其中「安心、安身、安家」都是點中同志圈問題的要害。當時聖嚴法師還沒看到十八年後,激進同運可以串聯政客、大法官胡亂「釋憲」,強入民法,製造憲政危機,帶來「社會問題」,否則他的態度會更保留。
總結一句:在台灣,同志最大的威脅不是來自同志圈外部,而是來自同志圈內部;更深入地說,來自一顆顆「不安的靈魂」。同志若不面對這個事實,即使把外部敵人全部打垮,還是被最強大的內部敵人牢牢控制,無從解脫。
放大來看,台灣社會在這場激烈對決中,實為最大輸家,而且暴露多重危機。危機之一,是台灣民主政治的淺碟性、脆弱性、短線操作性,暴露無遺;危機之二,是綠營在取得空前大好形勢之後,才兩年就快把自己玩完了。關懷同志天經地義,但黨內和地方早有預警不可冒進;然中央和立委為了搶攻青年選票(他們失算了,青年不一定買帳),一意孤行,用激進手段幫助同運,結果越幫越忙,最後和同運雙雙落難。這個黨,政治判斷和決策過程出了大問題。
� 民進黨製造機會,讓國民黨上台。
這問題,筆者早從2016年的兆豐銀事件、2017年春的「自自冉冉事件」和減香事件,已經預感民進黨將會製造機會讓國民黨上台。兆豐銀事件顯示民進黨連國民黨執政期間發生的弊案都不敢打;「自自冉冉事件」顯示總統府連一點小錯都不肯改;減香事件(終極目標是滅香)顯示執政官員對台灣文化無知到不行,因為香火在台灣民間信仰中,具有核心中的核心位置。但官員用粗暴的手段「減香」,親綠網軍把宮廟「抹藍」,把香火貶成迷信,製造強烈社會對立。得罪神明姑且不論,絕對得罪許多綠營的支持者。這次大選慘敗,正確的解讀不是國民黨贏回民心,而是民進黨輸掉太多「賭爛票」。
危機之三,是台灣人缺乏分辨「理論與實際」(名實之辨)的能力。理論與實際常常不一致,特別是在流行「講一套做一套」的華人社會。簡單的情形,是「講A,做B」,這還容易分辨;但這次激進同運採用的模式,卻是「講A,做A+B+C+etc」,這是一種封包策略,夾帶許多爭議性的東西,外面用一個「同志結婚」的精緻禮盒,美美的包起來。向外界傳遞「誰能禁止我的愛」、「願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的心聲,宛如被體制迫害的同志版羅密歐與茱麗葉。
� 不懂名實之辨,是台灣社會一大隱憂。
然而,激進同運要的同志結婚,是「大法官釋憲打通關」(憲政爭議)加上「民法等上百種法律配合修改」(法律爭議)加上「全部教育體系配合調整」(教育爭議)加上「領養子女合法化」(家庭爭議)再搭配「國中小同志教育」(兒少人權爭議)等等,而且可能只服務佔人口1/100的同婚人士。但他們對外訴求的「同志結婚」,卻是簡化美化,強打愛情牌、悲情牌、人權牌、自由牌、浪漫唯美牌,來爭取輿論支持、學界聲援、青年力挺、藝文娛樂界響應。
這就形成一個弔詭局面:輿論、學界、青年、藝文娛樂界所力挺的「同志結婚」,和激進同運所推動的「同志結婚」,名同而實不同;雙方都使用「同志結婚」這個名詞(理論),但雙方所認知的「同志結婚」內容(實際),落差很大。理論和實際的落差越大,越容易操作不實宣傳和詐騙。挺同者常說:「同志結婚何須公投?為什麼要讓別人來決定?」這話沒錯,如果同志「單純結婚」,值得衷心祝福。問題是,激進同運推的「同志結婚」是要掛勾這個、排除那個、搭配這個、夾帶那個,配套非常齊全,但影響社會之鉅,儼如一場革命,怎能不公投?
例如收養子女,由於影響兒童人權,甚至會加速人工生殖、代孕(包括第三世界的嬰兒工廠)、人口販賣等技術和產業的合法化、擴大化,比同志結婚的爭議性更大。同婚立法之所以窒礙難行,除了對「婚姻」一詞各不相讓外,另一個重點就是「收養子女」,從2001年法務部所擬〈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到2006年立委所提〈同性婚姻法草案〉都是如此。這就是「理論簡單」和「實際複雜」之間的巨大落差。不懂名實之辨,理論就是講了一百遍,還是跟實際脫節。冒然付諸公投,不發生「十級地震」才怪。「十級地震」是游盈隆在2016年提出的警告,為此也遭圍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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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運動的大迷航(二)
民報 新聞~201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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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台灣人權運動的大迷航(三)
� 李禎祥/文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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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的「性平」走向「去性」,絕不適用台灣。
「性別平等教育」是另一個「名實不符」的顯例。理論上,性別平等是指男性、女性、變性、跨性平等,都不可歧視,都必須尊重;但實際上,西方國家的性平教育卻是走向去性化、性別中立、抹除性別界限。這以瑞典的情形最誇張,已經逆轉到連幼稚園教學都開始避免使用「他/男生」(han)、「她/女生」(hon)這些名詞的地步。台灣激進同運對西方國家亦步亦趨,「性平」遲早會變成「去性」。同婚修法計畫廢除夫妻、父母稱謂只是第一步,更大的落實以及更激烈的爭議,會在教育現場。
這裡再度提醒,真的不要罔顧國情照抄歐洲。台灣是「南國」,處於熱帶和亞熱帶環境,陽光燦爛,色彩繽紛,男性和女性意象都非常飽滿、恣意綻放,跟寒溫帶、冷色簡約、意象相對單調的西北歐,不一樣就是不一樣。「性平」是百花齊放,「去性」或「性別中立」是百花一色,意義截然不同。瑞典的教育已被該國學者批評為「性別瘋狂」,台灣這個生機盎然、性別意象華麗鮮明的國家,如果變成性別的「永久中立國」,不是更瘋狂?
西方國家這種「性平真相」,筆者假設激進同運是知道的,如果不知道,更沒有理由推動性平。如果知道,這就形成一個弔詭局面:輿論、學界、青年、藝文娛樂界所力挺的「性平教育」,和激進同運所推動的「性平教育」,名同而實不同;雙方都使用「性平教育」這個名詞(理論),但雙方所認知的「性平教育」內容(實際),落差很大。理論和實際的落差越大,越容易操作不實宣傳和詐騙。
和同婚一樣,性平教育也需要清晰的思辨。激進同運常愛舉2000年的「葉永鋕事件」為例。這位國中生因為與眾不同的「性別特質」(女性化)而遭同學霸凌,不敢上男廁,最後不幸死亡。沒有錯,這確實可以是「性平教育」的重要素材,問題是它跟「同志教育」沒有必然關係。第一、我們無法確定葉同學是不是同性戀者;第二、以男人來講,異性戀者有很多比較女性化,令人誤以為是同性戀;同性戀者也有很多相當男性化,令人誤以為是異性戀。既然如此,同志教育為什麼要掛勾性平教育?真正在葉永鋕事件最有發言權的,是跨性別認同者,而不是同志。如果同志搶發言權,不就強化外界對男同志「娘娘腔」的刻板印象?
� 國中小真正要力推的,是反霸凌教育。
其實,國中小要避免葉永鋕事件的發生,應該是推行「反霸凌教育」,教育學生幾個簡單重要的守則:「愛護同學,不要欺負任何同學」、「不要因為別人看起來不一樣,就欺負他們」、「誰欺負誰,就報告老師」;而不是把事情複雜化,教他們情感教育(男愛男、女愛女、女愛男、男愛女)、性教育、同志教育,以及兩者合成的「同志性教育」。一個學生必須接受這麼多「教育」,才能愛護同學、不欺負同學嗎?可見國中小實施同志教育,是一種掩護策略,其實另有目的。
這也難怪,外界認為國中小實施同志教育,意在使更多人成為同志。這是因為同性戀(至少是同志戀行為)有先天因素,也有後天因素,「後天誘導」是同運最大罩門之一(對此他們只能一味否定),牽涉許多直男直女被「掰彎」成同男同女的實例。即使是成年人都會「轉性」,何況是性別意識模糊的國中小學生。如果國中小實施同志教育,男女生即可能因為單純喜歡同性同學,而自認或被暗示是同志,進而體驗同志性行為,進而成為同志。也有不少人,先被同志誘導,好不容易出離時,已被吃過、肛過、性侵過了,留下心靈的陰影與創傷。此例在台灣很早就有,只是礙於情面,很少浮上檯面(特別是男性,更難開口);即使媒體報導,新聞須臾即逝。
如上所述,同志結婚不是單純的同志結婚,性平教育也不是真正的性平教育。激進同運操作這些名詞爭取大眾支持,從大眾的誤解中獲利,這是民主社會一大隱憂。筆者觀察台灣人權運動三十多年,還沒看到一種社運「名實不符」的情形像激進同運這麼嚴重,還能捲起這麼大的風潮。當台灣人好不容易從「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學習簡單的名實之辯時,「同志婚姻」、「性平教育」這種複雜的名實之辯又洶湧而至,造成社會分裂。台灣人容易被騙,於此又得一證。
� 激進同運和共產主義運動的比較。
事實上,激進同運和共產主義運動有很多相似處:都是左派革命(性革命、政治革命),都訴求弱勢、控訴迫害;都充滿激情、目空一切(特別是對家庭、道德和宗教);都要顛覆體制、重寫遊戲規則(不同點是暴力路線和民主路線);都贏得知識分子支持,都擅長包裝宣傳鬥爭,也都有嚴重「名實不符」的情形,因此都能席捲大量認識不清的群眾。但台灣和歐洲最大的不同是,歐洲有層層疊疊迫害同志的紀錄(特別是納粹時代),台灣明明就沒有,竟也搞到社會分裂,實在不可思議。
悲哉,台灣流行跟風趕潮,還沒把一個議題研究清楚,就不擇手段推動,損失不可收拾。如今民進黨騎虎難下,恐怕也將玩火自焚。因為照大法官釋憲,2019年5月民法同婚即將生效;而生效之日,就是更激烈對立展開之時,這把火將會燒到2020年民進黨下台為止。民進黨下台,力挺九二共識的國民黨對中共勢力進逼更無招架之力。一旦中共控制台灣政局,不管挺同反同,大家受害一同。這一連串骨牌效應,能在哪個關節卡住?嚴峻考驗台灣人的智慧。
最後要提的,也就是危機之四,是台灣人權界、親綠學者、進步知識青年(後兩項,以下簡稱知識界),在這場激烈對決中,嚴重一面倒,產生群盲現象。比起同樣一面倒的媒體,這是台灣更深沉的危機,因為自1987年解嚴以來,真正推動台灣民主自由人權、而且在關鍵時刻發揮決定力量的,就是台灣人權界和知識界。其中有很多仁人志士,充滿理想和道德勇氣;而青年學生則充滿熱情,耐勞忍苦,果於行動;還有一些筆者認識的同志朋友,天真善良聰穎,卻憂鬱壓抑敏感。這些都是筆者所敬愛者,這次卻栽了大觔斗,令人痛惜,這也是筆者決定寫這篇文章的主因。深入檢討,事有必至,因為台灣人權運動陷入了大迷航。
台灣人權界與知識界栽觔斗,主要原因有四:一是同運議題極其複雜,論述真偽難辨,容易誤判;二是激進同運強打人權牌,訴求自己是人權受害者,似是而非,但包裝相當成功;三是同溫層效應,特別是社群媒體,早已進入「大同」境界,異議不是被打壓,就是很識趣的消失。而人權界與知識界是社群媒體的重度使用者,大家都會看風向,不想當烏鴉,以免傷感情,結果就是造成「一言堂」和「群盲」效應。
� 台灣人權問題現勢:人民互相迫害才是主力。
四是台灣在李登輝大刀闊斧進行政治改革之後,大約從民進黨2000年執政開始至今,人權迫害的大勢已經從「國家迫害人民」轉為「人民互相迫害」;換言之,站在民間的角度,外在矛盾已轉為內在矛盾,社會內部「非政治性的人權迫害」問題才是主力,而且愈演愈烈。然而台灣人權界與知識界昧於形勢,仍以他們熟悉的「民間社會對抗國家機器」的觀點和做法,處理人權問題。結果可想而知,該打的沒打到,不該打的用力打。這使得人權工作和廣大民意脫離,悖離人權運動幾十年來「和受難者站在一起」的軌道,一路航向衝突爭議的大海。
「廢死運動」是最典型的例子,不知流失民進黨多少選票。撇開其他無數爭議不談,廢死運動比起撲朔迷離的同志運動,至少有兩點更容易破解:第一,它違反現代刑法的「比例原則」。在比例原則下,輕罪不能重判;反過來說,重罪也不能輕判。然而廢死要求「零死刑」,殺再多人也不必死,悖理自不待言。第二,廢死根本不是世界潮流。歐洲看似一片廢死,那是歐盟以「廢死」作為加盟條件,不廢死就別想加入。這種高度政治性操作,讓爭議性極大的廢死政策到處插旗,再來騙台灣說是「世界潮流」,說明歐洲左派運動自欺欺人的功夫真是一絕。
� 廢死運動接不到台灣的三層地氣。
台灣廢死和同運一樣,都是接歐洲左派的「空氣」,而不是接台灣的「地氣」。台灣的「地氣」有三層:第一層是人們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必須符合貨真價實的「比例原則」(報復式正義);第二層是如果不報復,那就請凶手展現最大的誠意,懺悔、發誓、發願、彌補,讓死者家屬願意原諒你再說(修復式正義);第三層是慘案一發生,人們一定會同情死者、苦主,盡可能安慰和協助死者家屬,而不是站在凶手的立場講話。至於凶手是不是失手或被迫行凶,台灣人自有評斷,不會一味要求償命。
從這三點,就能了解台灣的廢死運動為何一直招致非議。它既放棄報復式正義,也不嚴申修復式正義,也不以實際行動關懷死者家屬,反而為凶手發聲,儘怪罪於社會。廢死運動最有力的理由,是要救濟冤案,這在技術上很好解決,而且不是台灣人非議廢死的重點。台灣人更憤怒的是,凶手只要做做樣子(裝後悔、抄佛經等),連修復式正義都省了,就可以讓法官判決免死。對這種「交相賊」情況,廢死運動卻也選擇沉默。2012年「台南男童割喉案」的凶手狂言:「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更是點破台灣人的恐懼。廢死走到這步田地,人權光環已經黯淡,該檢討的不是社會,而是廢死運動本身~無獨有偶,激進同運也愛怪社會。
台灣的廢死運動顯示,當殺人主角(迫害生命權者)從解嚴前的「政府」轉移到解嚴後的「人民」,特別是這些年凶殺案越來越隨機、殘酷、頻繁之際,部分人權運動者仍昧於形勢,向政府施壓,將不是冤獄的死刑執行當成人權迫害。而且在國內反廢死仍為民意主流之時,廢死勢力(包括國內外壓力)已經成功架空民意,迫使政府十幾年不再執行死刑(若干破例除外)。
廢死運動者是否意識到,那些主張死刑的人,正是在表達對是非公理正義的關切,正是在強力聲援人權,正是在為受苦受難的人講話~這不就是人權運動者所要結盟的對象?兩方明明都關心人權,卻搞到雙敗雙輸,主張廢死的人大失民心,主張死刑的人充滿挫折,唯一得利的是迫害人權的凶手。如果台灣獲得「亞洲第一個廢死國家」的稱號,那真是恥辱的印記。
筆者深知,台灣廢死運動的工作者及支持者,有許多令人尊敬的仁人志士。因此筆者下筆也感到掙扎。但有時指出盲點,可能是最好的幫助。筆者誠懇呼籲,如果要放棄「報復式正義」的話,請務必提出令人信服的「修復式正義」對策。這對策,絕不是讓受刑人每個月繳錢給受難家屬就算了,這點應該不難理解吧。
� 跟受害者站在一起,不要跟加害者站在一起。
更宏觀看,廢死運動走到一個很詭異的局面(當然,這不是廢死運動者的本意):再度回到戒嚴年代「跟加害者站在一起」的位置。戒嚴年代國民黨是最大加害者,人民渴求公理正義人權,才支持黨外、民進黨和各種人權運動;而人權運動者也跟受害者站在一起,因為人權運動必受打壓,所以運動者與受害者具有高度同理心。然而解嚴後,打壓減緩,局勢丕變,在種種因素作用下,人權運動開始「西化」。
新一代運動者很多是學院派出身,嫻熟西洋理論學說,但跟基層人民隔閡,沒有受害同理心;雖然滿懷理想,卻跟同溫層以外的社會大眾缺乏對話能力。對此,筆者只能提醒,社會大眾雖然不擅「理論」,但他們每天都在「實際」裡面打滾,對「實際」一清二楚。人權運動一定要把握「實際狀況」,再用理論來歸納分析、整理重點,這不就是簡單的學院派道理?要對話,其實不難的。
筆者觀察,戒嚴年代的人權運動,理論簡單卻能引起共鳴,而且重視理論與實務的一致性;如今的人權運動,理論複雜充滿爭議,而且對實務產生的矛盾束手無策。台灣的工商業非常重視「品管」,這是信譽保證,但品管在運動界是不存在的。運動者認為只要立個法、丟給政府執行,就不甘我的事;偏偏最會出問題的,就在執行階段。
� 台灣的恐怖實際:加害者有保護傘,受害者活該倒楣。
新一代的運動者,最不懂台灣的「實際」情形之一,就是台灣對加害者的懲罰機制薄弱,對受害者的救濟機制不足,這跟先進的歐美國家不同。也因此,主流民意偏向嚴懲加害者,因為他們很清楚酒駕、毒駕、販毒、詐騙、貪污、舞弊、性侵、殺人、黑心食品等案件的加害者,在台灣有各種辦法可以不起訴、免刑、輕判、假釋、脫產、潛逃和官官相護;相對的,在這些案件中結結實實遭受人權侵害的人,往往含冤吞淚,索賠困難,官司曠日廢時,救濟形同虛設。
君不見,每當校園發生狼師性侵案件,校方常以校譽為優先考量,設法掩蓋,縱放狼師。這就難怪父母對國中小實施「性平教育」如此反彈,因為他們知道一旦孩子受到傷害,師長跟家長不會同心。更別談2012年台南男童割喉案、2016年內湖女童砍頭案,都在向社會示範,隨機凶殘殺害幼童的人,不僅死刑可免,連修復式正義都不必,不知傷透多少父母的心。人權運動搞到後來,如果讓廣大的父母擔憂憤怒恐懼,那它還有多少公信力?筆者再一次強調,人權運動對相關資訊的掌握,非常重要。
根據衛福部2016年發表的〈105年度台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統計資料調查〉,推估台灣900萬名18至74 歲的成年女性中,約有48萬人曾遭受性暴力,其中近8萬人遭受「非親密伴侶」(例如陌生人)性侵。隔年衛福部又發表統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實施20年來,性侵受暴人數多達13萬1134人(其中女性9成,男性1成)。這是通報案件,實際遠高於此。驚人數據擺在眼前,這些受害婦女不正是女權團體最該關注的對象?然而這兩次數據發表後,女權團體可有深入的追蹤、相應的行動?還是忙著和同運團體聯手,推婚姻平權、多元家庭、性平教育?
� 有慈悲沒有智慧,將催生新的專制獨裁政權。
放大視野,台灣人權運動還有更大的危機。戒嚴以來,人權運動基本上是走「放手路線」和「慈悲路線」,政府干涉越少越好,刑罰越輕越好。加害者坐收人權運動的紅利,卻沒有更收斂,反而更肆無忌憚,受害者只能哭喊正義。這種情形,和戒嚴年代國民黨肆無忌憚迫害人權,受害者只能哭喊正義如出一轍,真是無比諷刺。套佛家術語,這是「有慈悲沒有智慧」所產生的「慈悲障」。無怪乎近年歐美極右勢力大興,因為執政主流的左派空有慈悲(過度或不當推行爭議性的人權和福利政策),卻缺乏解決矛盾、務實應變的智慧。
同理,台灣的人權運動若因慈悲作障,引起爭議,又沒有智慧回應變局,化解危機,遲早會失去受害者的信任;受害者和支持群眾將會求助強大的公權力,以嚴刑峻罰保障「社會安定」和「社會秩序」。稍有歷史感的人都知道,這百分之百會催生出專制獨裁政權,而且在利益交換下,即可為不講人權、強調「維穩」的中共,鋪好接收台灣的紅地毯。到時人權成果歸零,民主白忙一場,家庭無從保護,下一代不再幸福。挺同不挺同,同入紅色牢籠;宗教自由更別談了。照目前情勢來看,發生這種悲劇的可能性越來越大。
台灣人權運動確實陷入大迷航,因而無法建立大戰略,令人扼腕。問題之解決,其實簡單到不能再簡單:你現在的敵人,就是你真正的朋友!以激進同運來講,反方很多人並沒有「反同」,他們也關心同志人權,更關心兒少人權;以廢死運動來講,反廢死者對受害人的疼惜,對人權正義的捍衛,絕不輸給贊成廢死的人。這些人不會把「愛台灣」掛在嘴邊,卻用實際行動愛台灣,絕對能成為人權運動可大可久的支持力量。人權運動者必須擦亮眼睛,捐棄執見,服務真正的受害者,廣結所有支持人權的力量。請拿出智慧,往大局著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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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運動的大迷航(三)
民報 新聞~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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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集:課堂上的性平教育,國小老師怎麼教
� 余雅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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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高雄市港和國小老師劉育豪,以「保險套」為主軸,向國小三年級班級學生,教導相關性別平等教育(以下簡稱性平教育)知識,教學過程中實際讓學生碰觸保險套,也使用假陽具作為教材。教學之前,劉育豪已徵得學生家長同意,但卻引起部分反對人士抗議。本週《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劉育豪老師,在他上課的教室裡,分享教學經驗、方法與教學理念。這一堂課,緣於班上學生主動提問「什麼是保險套?」劉育豪請學生先在黑板上寫下保險套三個字,向學生承諾,一定會上一堂相關的性平教育課程。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7條規定,國民中小學,每學期應實施至少四小時的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雖有法源規定,但正逢婚姻平權浪潮,部分團體常將反對議題與性別教育綁在一起。劉育豪坦言,教學之前擔憂引起爭論,還慎重寫信給家長,結果獲得10多名家長同意,甚至回信寫道:「感謝老師幫我們教孩子們,這麼難以啟齒的話題。」劉育豪上課時,一開始先以繪本舖陳談論身體,再進入到保險套教學。由於很早預告這門課,學生抱有期待,當場反應也熱烈。
他指出,性的刺激不會只在課堂上,從廣告、鄉土劇到網路資訊,社會中無處不有。在校園內,學生也難以避免同儕間的身體碰觸。正因如此,透過課程讓學生懂得保護自己、尊重別人,是重要的教學目的,而非外界不實流言。他認為,外界抗議人士未了解課程全貌,看到特定字眼便想打壓,扭曲授課原意。雖徵得學生家長同意,授課之後仍遭受外界人士抨擊,劉育豪提到,反對人士曾以「不適任教師」或「狼師」,向教育部及高雄市教育局申訴多次,也曾在公開場合中扭曲他的話語。
「不能亂把話塞到我嘴巴裡面。」劉育豪說,自己不怕被攻擊,不同意他教學方式的人可以反對、可以對話,但不能用不實的內容作為反對理由。做了聲明後仍擋不住想要攻擊的人,讓他感到無力。主持人管中祥提問,「要如何把性別議題,讓小朋友聽得懂?」作為教師,也攻讀性別平等研究所,劉育豪表示,平常會關注性別議題,經常會用「融入式教學」,將性別議題放在正課尾聲,同時會納入繪本作為教材。
他也點出,平時班級經營很重要,可融入性別議題,像是性別語彙的使用,例如排隊時不要刻意區別男女。劉育豪提到,教育部有針對性別平等教育設置「九年一貫能力指標」,從性別的自我瞭解、性別的人我關係到性別的自我突破,系統性的帶入性別議題。但他也表示,性平教育不是每個老師都能做到,性別概念會因為成長背景、宗教信仰等複雜因素,有所落差。
因此他希望,未來能有官方教材統籌基礎的概念,定調性平教育的基礎內容。「性的議題要公共化。」劉育豪最後談到,性在多數家長觀念中,屬於隱私、難以開口的話題,可以轉化他人的素材或故事讓孩子們瞭解,參與親子共學團也是一個方式。劉育豪表示,性平教育是教孩子們未來可能會發生、也必須面對的事情,因此需要用更正式的平台,多談論這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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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163集:課堂上的性平教育,國小老師怎麼教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2017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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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教師翁麗淑:我在「性平教育」的攤牌
� 翁麗淑/鷺江國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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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陣子沸沸揚揚的戰場, 我這個母親、老師,還有性別運動者,實在不應該置身事外….所以,就攤牌了吧!這篇想跟大人們說 ….首先,我要說,是的,同志大遊行晚會的最後一個壓軸確實在大螢幕上投影了一隻大陰莖,而且歌詞非常猥褻。我在現場還跟旁邊的筱慧說:「如果這個讓萌萌的人看到,肯定會瘋掉吧!」 而其實不一定是護家盟的成員,其他可能也會有很多人覺得不妥吧 …..
回到稍早的畫面,我自己也站上了這個主舞台,我還記得我說的其中一小段話:「是的,會有滑坡效應,什麼人獸交、多人家庭….之類的立法要求可能會紛紛出爐,但我覺得這是好事,教育現場迴避這些議題已經太久了,更多愛的形式與可能、更多我們還不敢正視的價值、更多生命裡要面對的課題,都應該好好地面對思考與討論,如果通過同性婚姻可以造成這樣的效應,我真的覺得這是教育的福音啊!因此,我要說,這不是滑坡效應,這應該叫提升效應!」
還記得100學年度時,新修訂的性平教育議題課綱就要開始實施,當時受到許多阻礙,其中最有力的一派就是真愛聯盟,當時他們有一個反對100性平課綱的口號,他們說—「現在的性平教育已經被同志綁架,性平教育已經淪為性解放的教育。」 當時有很多性平教育的夥伴出面解釋,諄諄教誨,不斷強調「性平教育絕非性解放」。性平教育是強調尊重差異、包容多元…..之類的,當時我的心底有一些聲音不敢說,但我覺得現在似乎是要攤牌了,我想說的是,「是的,我也這樣覺得,真正的性平教育就應該是性解放的教育!」
(好啦,我知道,那些性平課綱裡林林總總的能力指標在說什麼,其中也只有一個主概念叫「性與權力」。但也主要在討論性別間的「權力」關係,「性」的話題很少 …. )說真的,我在教育的現場不斷看到各種令人擔心的「性平教育」,連教會進入校園的守貞教育(青春啟航、青春無悔…..這些),也是可以包裝成性平教育啊!而且,不瞞大家說,即使是性別平等教育的輔導團成員,都有人稱讚這個教材有多好!在我氣急攻心的同時,我也必須承認,教育現場接受的性平教育,大概就是這個樣子吧。
有個性平輔導團的老師,她來跟我們分享的教案,其中有一個活動,是要學生把兩張紙黏起來,然後再撕開,是要告訴學生說—太早發生性關係就像這兩張紙一樣,撕開後就破損難以回復了 ……除了這種讓人抓狂的教案之外,當然還有一堆你教前面,小孩就倒背如流的把後面的答案都告訴你的教材,什麼男護士女醫師、爸爸也要做家事、照顧小孩 ….這些當然都是性平教育,可是,在充滿政治正確的預測之下,「教育」這件事發生在哪裡?
我想說的就是,缺了對「性」這件事有更深入思辨的性別教育,其實就失去了性別教育重要的意義和價值,而什麼是「性的思辨」,其實在整個性別平權的歷史來看,就是「性解放」這三個字。我也不會急著撇清說「性解放」並不是「性氾濫」或「雜交」「濫交」,幫「性」打理出一個什麼範圍來說好的性和不好的性,就又回到了保守性的死胡同了,我要說的是,那些一夜情、亂倫、雜交、濫交、人獸交 …..
很多我們覺得可怕難以面對的性事,就是要透過性解放的過程,好好的來面對,拿出來好好地思索,為什麼我覺得可怕?我的擔心是甚麼?我焦慮的是甚麼?而究竟對性放縱或保守的價值跟理由是甚麼?地球上很大一部分的生命是來自於「性」,但關於「性」的愉悅和美好,為什麼我們(家長們)會害怕讓孩子們知道? 揭開那些不明所以的倫理與道德,我們(家長們)是不是也該誠實地問自己,如果是安全的性,為什麼我們還是害怕孩子嘗試?
「性解放」並不是切斷你的腦筋線,像發情的動物亂衝,而是嘗試斷開綑綁你的道德枷鎖,拋開那些恐懼、解開那些靠近汙穢的害怕,仔細地凝視「性」這件事,深入地思考關於「性」的一切,然後慢慢的形成你對「性」的理念與價值觀,你怎麼看待你的身體、你怎麼思考慾望這件事、你期待怎樣的關係、你怎麼理解「性」裡的責任和牽扯、你用什麼眼光和態度來看待與你不同的性價值?而在「性」的隱私與倫常裡,你怎麼擺放它的位置?性與生殖、性與愛、性與疾病…..而關於性在人類社會裡的開發與流向,我們又要抱持著怎樣的思考與作為?
唉,想想關於性的功課,在擔心我們對孩子的教養前,我們自己是不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從小女兒會走路開始,每一年我都帶她和哥哥一起參加同志大遊行,而每一次的同志大遊行,那些聳動的標語、裸露到令人擔心的打扮、形形色色的口號….從來不缺,我女兒不只一次從路旁接過保險套、指險套,對我來說,這才是紮紮實實的性平教育現場,沒有什麼話題不敢說,沒有什麼畫面要閃躲,歡樂豐富又包含著深刻的議題呼喊,一年就這麼一次坦坦蕩蕩的告訴這個社會,關於同志、關於性、關於社會裡各種我們還沒想到的情感,還有這些人對社會政府的期待。
這其中有正面的喊話,也有反諷的隱諱的戲謔的各種形式的表達,我從來不擔心我的孩子看到那些裸露的身體會有什麼不良的影響;我反而比較擔心教育現場裡那些官樣文章、那些刻板的教科書,和僵化保守的校規,還有這些教育所造就的那群對不一樣的人可能造成霸凌或被霸凌的孩子 ………還有一個我覺得很棒的地方,就是有些人可以不用來遊行,但透過這些聳動的表達所引起的討論,讓本來無感冷漠的一群可以稍微聽到遊行裡的聲音,不管後面的效應如何、立場如何?如果可以引發更多討論和關注,我相信我們都可以慢慢往更美好的方向前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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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教師翁麗淑:我在「性平教育」的攤牌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2016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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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豆導的窘境看性平教育
� 卓耕宇/教育部性平會委員、高職輔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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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Too 運動之後,又是一個台灣導演捲入性侵疑雲的事件!偶有人質疑:何以學校需要完整的性平教育?首先,換個角度思考:若沒有完整的性平教育、全面的性教育,會衍生怎麼樣的問題?完整的性平教育就是期待學習擁抱差異、肯認多元價值、珍愛自己與尊重他人的公民素養;全面的性教育則是透過把人的主體擺放在真實社會脈絡中(認識自我與人我關係),學習並反思自身如何在性/身體/親密關係等交織的互動中經營。然而,何時展開性/別教育最適切?沒有固定的答案。
但實務與研究皆贊同越早提供適切的性教育,越能夠避免因缺乏正確的觀念而衍生的傷害,如:性騷擾、性侵害與性霸凌等。常有人說:台灣已經很性別平等了,為何還要不斷強調?甚至擔心太早實施性教育等同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然而,性別平等是否落實,往往從日常生活中的「反例」,就可窺見貼近真實的落差。假如台灣社會已經很性別平等,何以家務勞動與照顧工作,仍多落在女性身上,即使在雙薪家庭中亦然(性別刻板印象)。
若性別平等在職場上已被充分保障,何以面對職場性騷擾,很多人仍理所當然地檢討甚至譴責被騷擾者的言行舉止與穿著打扮,卻忽略騷擾者缺乏性別敏感度帶給他人的不舒服與壓迫(對性騷擾的迷思)?如果身體自主權充分被理解,何以濫用權力的性騷或性侵新聞仍屢見不鮮?消極的性/別教育就是避免被性騷與性侵的防治教育,標語常是「拒絕」或「不可以」為開頭的禁止句型,卻不好好教育每個人對於被行為人的主觀感受的辨識或覺察!
性教育若缺乏對他人主觀感受的敏感,關係中只在乎自己,互動中忽略對迷思的反省與權力不對等的影響,就容易引發像豆導的窘境,以為對方接受邀約就等於答應一切邀約的迷思,因為性騷擾就是濫用權力的結果。完整的性平教育是尊重差異、強調平等,更酌量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對權益的傷害;全面的性教育除了肯認多元的性別關係,也重視身體自主權、經營健康的性與親密關係。因此,涵蓋的不只個人層面,性的社會與文化層面也交織其中,性平教育與性教育是相輔相成的一體兩面。
例如涉及性騷擾的男性述說自己從成人影片中學到的性行為迷思,忽略言語表達和行為的不當,深信會帶給對方愉悅而非不舒服!這反映性教育的缺乏:對性的想像很簡化,只在乎自己,關係的經營也以有無發生性行為作為成敗的指標;與性平教育的需求:偏執地相信窮追猛打一定可以打動對方、把性挑逗的語言當幽默,把不當追求當浪漫,卻都是性騷擾的構成要件!人不論性別、性別認同、性別特質與性傾向,都需要被善待,也可能遭遇不友善的侵害。
即使反對完整性平教育的公投剛結束,但各種形式與性或性別有關的騷擾、侵犯與霸凌,不會因公投案未獲多數票贊同而消失,議題之所在是教育之所在。反觀近日被高度關注的豆導疑似性侵案反映的迷思,教育能積極做的就是,更落實完整的性平教育與全面的性教育在課堂中。當有人企圖把性與性平教育消失在課程中,真正受影響的是學校受教的主體,而非擔心該不該教等議題的家長。豆導的事件不是個案,卻真實反映社會面對性與權力濫用的迷思,用對話取代教條的性教育,尊重身體自主權與看見權力關係的性平教育,才有落實教育預防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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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豆導的窘境看性平教育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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